多年纠纷一朝解,融法于情终言和
——葛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多年物权纠纷
9月15日,在葛店经开区巡回法庭审判庭内,一场延续30余年之久的物权纠纷终于得到化解,当事人在法官高攀的耐心疏导下,从最初的对立争执、寸步不让,到后来的理性沟通、唤起亲情,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案起缘由:宅基地建房权属不明引纠纷
被告王某平于1990年在老家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三间两层的楼房,该宅基地系王某平的父母在世时分给老大王某平和老二王某才建房所用。分到二人手中时为土坯危房,在父母及相关家属的共同协商下,王某平可以以支付给王某才及其他亲属2000元的方式取得该宅基地的单独所有权,但王某平当时并没有支付该笔款项。王某平在建好新房后,因弟弟王某才1993年结婚无房,便同意让王某才一家暂住。王某才1995年不幸病故,妻子何某与儿子王某兵便搬出该房屋,前往外地谋生。
2016年,原告何某与儿子王某兵得知案涉房产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产信息并未添加何某与儿子王某兵的姓名,且该房屋在2005年起就已经出租,何某认为自己和儿子对该房产的租赁收入也有权主张相应份额,当时便与王某平签订了一份协议,对该房屋的相关纠纷进行了确认。但在后续的接洽过程中,双方逐渐产生分歧,故诉至法院。而被告王某平称当时应该支付给弟弟王某才1000元,而为了给弟弟治病和办后事的支出远远超过该金额,且弟媳何某后续从未向其主张过该款项,即使认为弟媳及侄子对该房屋享有物权,也肯定达不到一半的份额。双方各执己见,都不愿让步,案件逐渐陷入僵局。
抓住焦点: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兄弟间延续三十余年的家庭财产纠纷,原告跨越三千余公里返乡主张权利。承办法官高攀发现该案中的纠纷不仅渊源已久,而且双方当事人都寸步不让,如果处理不当,引起信访的可能性极大。为了切实化解矛盾,坚持纠纷不扩大的原则,法官认为该案最佳解决方式还是调解,便投入了大量精力联系相关亲属、村委会干部等等,并联合起来协助做好调解工作,法官认为该案只能以亲情为切入点,而不能以利益为导向,在“情理为先”的调解原则下,通过近两周时间多轮次调解努力,双方逐渐让步。开庭当日,除双方当事人外,更有数名亲属到场,“庭审现场”秒变“家庭调解现场”。在法官及亲属的不断劝导下,被告王某平也总算松了口“算了,就算让步也不是让给外人”,该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双方重拾亲情,握手言和。

及时回访:调解内容及时通报基础组织
为巩固调解效果,下午6时许,高攀法官带领书记员前往案涉房产所在地村委会,向村委会干部通报案件调解处理的实质性内容,感谢村委会在案件调查、协调过程中提供的支持和帮助。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干部的见证下签收调解文书,向村委会干部咨询了案涉房产征用拆迁的相关政策,村委会干部进行了详细讲解。双方当事人满脸“愁容”转为温情“笑脸”,并合影留念。
该案是葛店巡回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梳理案情,联合村干部及当事人亲属调解等方式,找准切入点,不光是践行“法理”,更要融入“情理”,让司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