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护航,华容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4月17日,华容区法院临江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我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下简称《提示》)。
王某和周某于2011年相识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婚初感情尚好,2019年周某染上赌博恶习,造成夫妻感情失和,2022年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生活至今,现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法院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二人各自抚养一个小孩。
考虑到仅凭一纸判决,无法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遂按照《意见》要求,在给双方电子送达判决书的同时,送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告知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从《家庭教育令》到《关爱未成年提示书》,华容区法院一路探索、不断创新,用生动的司法实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为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