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审理孔某康诈骗罪一案【(2020)鄂0703刑初68号】中,孔某康的家属已代为全部退赃,现进入向各受害人办理退赃程序,本院执行局近日将与各受害人联系,并寄送相关法律文书,请各受害人收到相关文书后,按要求签名并寄送本院执行局,本院执行局收到相关文书后即立案办理退赃手续。
特此公告。(后附《刑事判决书》、《受害人名单》)
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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