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法院“巧”执老赖案
8月23日,鄂州市华容区法院执行法官创新执行思维,将一个被全国多家法院列为“老赖”的公司财产依法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原告覃某与被告河北某建设集团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华容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河北某建设集团公司给付原告覃某1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自动履行义务,权利人覃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及时向被执行人河北某建设集团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并责令其向该院报告财产状况,上述文书被执行人河北某建设集团公司签收后,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按规定向法院报告该公司财产状况,据此该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
执行过程中,华容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所有的开户银行账户被多家法院冻结,其中一个账户被全国82家法院冻结。同时查明,该公司在全国约270件(湖北省约99件)未得执行。按常规,本案可按无可供执行财产予以终结。
华容法院分析案情认为,本案虽然是被执行人河北某建设集团公司欠申请执行人覃某个人的债务,但实际是拖欠民工工资,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案情紧迫、影响重大。虽然该公司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但是该公司规避法院惩戒,形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高消费未受到实质性限制。
华容法院决定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监事等高层管理人员分别作出5到8万的罚款。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法院的罚款决定后,多次电话联系法院执行局部门,保证积极还款,同时请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罚款予以减免。8月23日,该公司将执行款170万元汇入法院执行专户,该案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