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案:线上开庭 线上调解 电子送达
2022年1月4日,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应被告申请并经原告同意,通过线上开庭方式对(2021)鄂0703民初2367号鄂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东莞某地产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结案。这是该院新年度线上开庭第一案、线上调解成功第一案,也是新年度电子送达结案文书第一案。
经对双方委托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资格进行审查,该院根据双方协商的时间准时进行线上开庭。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1日,某投资有限公司与原、被告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北大资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享有的部分债权9000万元转让给原告;被告应在该协议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偿还前述已转让债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转让协议书》生效后,被告至今未向原告偿还转让债权而形成本案诉争。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的代理人线上、线下同步签字确认,该院当场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送达调解书。
该院坚持有案必立,该案于2021年12月30日登记立案;坚持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对原告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进行同步审查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被告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担保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经当事人申请和同意,提前进行线上开庭审理。
双方当事人对该院加强疫情防控和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举措,均表示非常满意。